关于做好我院2018届毕业生就业状况核查工作的通知

2019年6月21日   点击人次: 1673   



关于做好我院2018届毕业生就业状况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37号)精神,按照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做好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湘教通〔201839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8届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核查工作要求如下:

1、认真学习《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做好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湘教通〔2018393号)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加强对本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核查工作的领导,尽快对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数据进行逐一的核查,及时更新毕业生就业数据。

2、负责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的工作人员不断的跟踪毕业生就业动态,认真如实地做好统计,按照要求报送毕业生就业信息数据,确保就业数据真实、规范、准确。严格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证等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约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3、根据教育厅有关要求,各学院要严格核查各专业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数据信息,并于911日下班之前将自查报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同时,我们将对各学院报送的就业数据进行验收、核准和统计,并按教育部要求,实时上报2018届毕业生就业数据。

 

招生就业处

O一八年九月十日